一(one)直以(by)來(Come)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憑着“名聲響、扶持大(big)”而備受青睐,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後會對企業有很多的(of)好處,比如減稅免稅、提高知名度、獲取獎勵補貼等。但高企認定後企業管理不(No)重視或者沒做好,分分鍾會被摘掉“帽子”,甚至被追繳已享受的(of)優惠!
今天就此方面給大(big)家詳細說一(one)說,高企認定後企業一(one)定要(want)做好哪些工作(do),防止出(out)現問題被取消資質。
季報、年報未及時(hour)填報;
季報、年報填寫的(of)數據不(No)符合高新技術企業體系要(want)求;
季報、年報或申報材料與報稅數據不(No)一(one)緻;
未建立研發費用(use)專賬管理,或者專賬管理不(No)達标;
技術項目立項不(No)合理,并未做當年度加計扣除;
專利條件不(No)符合或關聯度低。
......
1、報表及時(hour)申報
報表未按時(hour)上報的(of)國家高企将被記錄在(exist)案并影響高企認定、影響企業申報省級相關科技項目、連續兩年無數據的(of)企業将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收回之前的(of)優惠稅額。
2、主動關注複核
• 已認定的(of)高企:還需要(want)接受有關部門的(of)日常管理,發現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,認定機構複核認定條件,企業應積極關注高新産品(服務)收入占比、科技人(people)員占比、研發費用(use)占比及知識産權等情況。
• 複核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:取消高企資格,稅務機關追繳其自發生(born)上述行爲(for)之日所屬年度起或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(of)高企稅收優惠。
3、配合執法檢查人(people)員做好随抽工作(do)
根據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要(want)求,“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稅務總局應建立随機抽查和(and)重點檢查機制,加強對各地(land)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(do)的(of)監督檢查。”因此,企業不(No)僅要(want)重視認定時(hour)資料的(of)準備,更應當注重資格維持,爲(for)期滿後重新認定及後續可能面臨的(of)檢查做好充分準備。
• 高企認定主管部門:科技、财政、稅務部門,其他(he)相關部門:環保、質量/安監、審計等部門。
如果在(exist)随抽過程中被發現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,應該怎麽辦?
• 對已認定的(of)高新技術企業:有關部門在(exist)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,應以(by)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複核。
• 複核後再次确認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: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,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(of)稅收優惠。屬于(At)對是(yes)否符合《認定辦法》第十一(one)條(除(五)款外)、第十七條、第十八條和(and)第十九條情況的(of)企業,按《認定辦法》規定辦理;屬于(At)對是(yes)否符合《認定辦法》第十一(one)條(五)款産生(born)異議的(of),應以(by)問題所屬年度和(and)前兩個(indivual)會計年度(實際經營不(No)滿三年的(of)按實際經營時(hour)間計算)的(of)研究開發費用(use)總額與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(yes)否符合《認定辦法》第十一(one)條(五)款規定進行複核。
4、及時(hour)報告企業發生(born)的(of)重大(big)變化
企業發生(born)更名或認定條件發生(born)重大(big)變化(分立、合并、重組及經營業務發生(born)變化等)三個(indivual)月内向認定機構報告,并将打印出(out)的(of)《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》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,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(yes)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。
• 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:高企資格不(No)變,重新核發認定證書,編号與有效期不(No)變。
• 審核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的(of):自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資格,稅務機關追繳其自發生(born)上述行爲(for)之日所屬年度起或不(No)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(of)高企稅收優惠。
5、企業涉及異地(land)搬遷,須向遷入地(land)認定機構提交相關資料
•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: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(of)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(land)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内的(of)《高新技術企業證書》及遷入地(land)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(of)完成遷入的(of)相關證明材料。
• 完成整體遷移的(of):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(and)《高新技術企業證書》繼續有效,編号與有效期不(No)變。由遷入地(land)認定機構給企業出(out)具證明材料,并在(exist)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(do)網”上公告。
高企資格期滿當年,在(exist)通過重新認定前,所得稅暫按15%的(of)稅率預繳,在(exist)年度彙算清繳前未取得高企資格的(of),應按規定補繳稅款。高企資格有效期三年(若2017年企業初次認定爲(for)高企,那麽企業應當在(exist)2020年當年完成高企的(of)重新認定工作(do)),到(arrive)期需要(want)重新認定的(of)企業要(want)提前做好工作(do)安排(知識産權、成果轉化等各項工作(do))。
根據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第四則 第十五條規定已認定的(of)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(one)的(of),應取消其資格:
(1)在(exist)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(of);
(2)有偷、騙稅等行爲(for)的(of);
(3)發生(born)重大(big)安全、質量事故的(of);
(4)有環境等違法、違規行爲(for),受到(arrive)有關部門處罰的(of)。
•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(of)企業: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《稅收征管法》及有關規定,追繳其自發生(born)上述行爲(for)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(of)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。
• 已認定的(of)高新技術企業: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(of),當年不(No)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。
無論是(yes)首次申請還是(yes)重新認定,企業申請所提交的(of)資料嚴禁存在(exist)弄虛作(do)假的(of)行爲(for),一(one)經審查機構發現就會取消當年認定資格,認定機構在(exist)5年内不(No)再受理該企業的(of)認定申請。
常見誤區及解決思路
這(this)樣去做是(yes)非常危險的(of)!部分内容可以(by)突擊解決,如果遇到(arrive)無法短期内解決的(of)問題,如研發立項、研發費用(use),高品收入……這(this)些要(want)細化到(arrive)每個(indivual)月的(of)具體工作(do)中,以(by)确保每個(indivual)月的(of)财務數據都合理合規。
誤:季報和(and)年報無專人(people)負責,無人(people)審核
填數據不(No)是(yes)拍腦袋就可以(by)搞定的(of)事情!現在(exist)是(yes)大(big)數據時(hour)代,科技、稅務、統計部門已經開始聯網覆蓋“大(big)數據”了(Got it),如果随便填個(indivual)數據進去系統馬上自動就能檢測出(out)來(Come)與前期相關部門的(of)關聯性。所以(by)填寫數據一(one)定要(want)慎重。
即便高企檢查對專利的(of)要(want)求沒有那麽高,難道就不(No)怕有競争對手搶先申報或者耽誤高企的(of)重新認定時(hour)間嗎?
加計扣除不(No)能随意填報!加計扣除不(No)僅需和(and)技術項目規劃、财務數據匹配,同時(hour)在(exist)加計扣除歸集方面也要(want)注意是(yes)否正确合理。高企認定之路切記弄虛作(do)假,一(one)定要(want)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申報。
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效期三年,三年過後需重新認定,對于(At)企業來(Come)說是(yes)一(one)項長期的(of)工作(do),申報高新需要(want)耗費大(big)量的(of)工作(do),認定不(No)易,千萬不(No)能因爲(for)一(one)時(hour)大(big)意導緻嚴重後果。因此對企業而言,選擇更加專業的(of)高企認定服務,将成爲(for)高企準備工作(do)的(of)重要(want)環節。
廣工大(big)惠州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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